從上海外灘事故說起 ■陳葆珍
2014年12月31日上海外灘陳毅廣場發生擁擠踩踏事故,造成36人死亡,42人受傷的慘劇。
鳳凰衛視曾因此提及紐約時報廣場舉行的108年來跨年夜慶典,人數逾百萬而沒發生過一次重大事故。說今年紐約出動警察八千,還有防暴人員、醫療車、垃圾車等,主持人還介紹了紐約的一些做法。聽了這段消息,我才知道紐約的跨年夜慶典原來自1902年創辦起至今未出過大事故,這不禁讓我想起33 年來我在紐約耳聞目睹的一些事。
1983年,我曾到紐約時報廣場觀看1982年的倒計時霓虹燈造的“大蘋果”降落儀式,以前我還以為時報廣場應是很大的,誰知僅有這麼小塊的空地。後來才知道“其名源自一度為《紐約時報》總社的所在地‘時報大樓’”(見陳安著《新英漢美國小百科》)。
原來那上百萬的人絕大部分站在附近的街道上,去得早的,就可以擠到廣場中央。當晚的交通被管制,車早不能進入有關街道,但地鐵自12月31日晚八時起至第二天(記不得多少小時)免費。這些信息,民眾早就通過街上貼的、電台播的知道了。現場有活動的鐵柵欄圍起的一個較大的地方,裡面站滿了人,一旦那方塊滿了,只准出不准進。再來的人只得進入另一方塊。
人們在交談著,等那激動時刻一到,齊聲吶喊倒計時,隨著新年鐘聲,天上很多彩色的東西飄落,人們只是原地舉起雙手迎接,飄近自己時會跳起來。這時會場有人離去,空間漸大,有不少人在跳舞、擁抱。退場時先讓最外邊的方塊走,一個接一個方塊放人。只見人流順著一個方向移動,警察在廣場各出口處指揮。
據今日鳳凰衛視記者報道他最近採訪紐約警察局說,警察局事前請人計算每個區域容納多少人、區域之間的間隔及救護通道的寬度、如何應對可能出現的突發事件等,設計並反復修改方案,不斷演習。這樣周密安排,保證了當晚的安全。
我發覺,凡有公眾活動的地方,都有一定的封鎖範圍,不准車過,連行人道也用黃色的塑膠繩一段段圍起,觀眾只能在裡面站著觀看。這黃繩外還有警察巡邏。記得克林頓簽字售書、梅西公司一年一度的國慶節遊行、甘乃迪之子的葬禮、萬聖節遊行、布碌侖大橋一百周年慶典等等我都站在人群中觀看過,每次的進場退場都與時報廣場的跨年夜做法相似。主辦單位連這點也想到了,那就是在遊行隊伍後面必有垃圾車跟著掃街,等那垃圾車走了,那封鎖的地區才開放。
這樣的大型活動顯然政府早有部署,因為在紐約你想佔用一小段公共地方都要警察局批准。如我屋前的近百多米街道因要搞街坊節,警察局提前一周就在附近街道貼出告示,當天用警車封鎖街頭街尾。不經過這一手續而擅自佔用公共地方就犯法。
驚動到全市的活動往往就這樣安排,有些是小單位負責的就由各單位管好。如我附近一所中學學生排隊出來參加活動,我看見他們以班為單位列隊,前後有老師監管。只走人行道,遇上要過馬路時,早由他們用車攔住馬路的兩端,暫時封鎖地段,等全校學生通過,這些地段才開放。至於小學或殘疾人員的學校,則在上學放學時間由交通警把守附近的街道口。凡校車接送學生,一旦停車,車兩側便伸出雙翼,這時校車後面的車輛也要跟著停下,待那孩子進到家裡,那校車便收起雙翼開走,這時後面的車才得通行。誰在這之前超車,誰就違反交通規則,要吃罰單。
有關部門只要把民眾的安全放在第一位,自然會想出各種辦法。此外,公民素質也很重要。在美國,你想超過別人的前面走,一定要說一句:“Excuse me(請讓讓)!”人家讓你走了,你要說一句:“Thank you(謝謝)!”任何時候都不能與別人肢體相觸,你一不小心碰著人家的衣服,得趕緊說句:“Sorry(對不起)!”否則,對方會瞪你一眼罵一句:“Don’t touch(不要碰我)!”於是,人與人之間要保持一定距離已成習慣,即使在人擠的地方也如此。如那時報廣場跨年夜每年都撒一些預先人們不知道為何物的東西,但沒人哄搶,這與不能碰別人的觀念有關。
又如排隊,大多數人是守規矩的,但亦有插隊的,一般人對此極少出面制止,而是默默地一個緊跟一個地走,讓你無法插隊。這情景往往讓我想起有次我在韓國首爾機場轉飛機,隊伍外有四五個中國人想插隊,老外就是用此法制止。而這幾個人還未發覺人家的用意,還是想插隊。執勤的韓國小姐示意他們排隊又不聽,於是,她走過來要我叫他們排隊,我叫了,還遭他們罵。害得韓國小姐連聲對我說:“Sorry!”
良好的公民素質要形成一種社會風氣,非一朝一夕,首先要有明確的法制以及單位責任制,還要從多方面加強公民道德教育,在這方面,家長教師起著重要作用。
上海灘事故不是不可避免的,及時總結經驗教訓,就可以少些風險。
二零一五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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