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葆珍
       (現居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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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葆珍◎三個場面

三個場面      ◎陳葆珍◎

這輩子有三個場面讓我想起來就忍俊不禁。

第一個場面是在三十多年前國內一間教研室,我和同事交流批改作業的情況。

我說,我叫學生學習人物描寫,有位男生這些寫:“那長長的辮子、大大的眼睛,是我學習的榜樣。”我只有這樣眉批:“怎樣學?”

大家笑了笑。接着,一位同事說,他出了一道作文題,叫做“我的媽媽”。誰知有學生這樣寫:“我的媽媽----我爸爸的愛人。”他眉批:“不一定!”

話音剛落,全場炸響了笑聲。之後,大家又緊皺眉頭,沉默了好一會兒。

第二個場面是在紐約一家唐人餐館內。我與弟弟、弟媳同桌。弟弟在紐約長大,不大會講中國話。最近,因工作關係要自學中文,倒有不少長進。在席上居然用普通話說起他自學漢語的經過。

他神秘地笑了笑,說:“我第一次聽人家說‘老婆’,不知道他說什麽。回家問阿玲(其妻),什麽叫做老婆,阿玲說老婆就是她。”

我說:“我不喜歡‘老婆’這個詞,不雅、不準確。”弟弟和弟媳很好奇,問我原因。我說:“‘老婆’這個詞,最早的解析是年老的婦人。弟,你不會把自己的妻子叫做老婦吧?她幷不老。何况,老婦不一定是你的妻子,所以說它不準確。後來,人們把‘老婆’當作對妻子的俗稱。俗,就意味着不雅,少了一些敬意。如對人說你的老婆,這顯然就不尊敬。正等于廣東人稱父親爲‘老豆’那樣,這不是敬稱。那‘老公’一詞,本來也是指老年男人的,後來,也是做丈夫的俗稱。同樣不雅、不準確。我最反對用這樣的詞語,聽起來很刺耳。一些正式文件、社交場合,沒有人說什麽‘老婆’、‘老公’的。”

弟媳說:“電臺常用的呢,連大陸的中央臺主持人也這樣。”我說:“如果劇情需要,在俗人、俗場面的情况下,用俗稱未嘗不可,除此之外,還是不用爲好。中國是個文明古國呢。你注意聽新聞報道,從不用‘老婆’‘老公’這樣的詞語的。絕不說‘某某領導人携老婆出國訪問的。’”

第三個場面是在紐約的西人服裝店。記得剛來紐約不久,要添置冬衣,到曼哈頓14 街的平價市場。我看中一件衣服,但它不像其他商品那樣有價錢牌,我要女兒叫店員過來問一下。我想,在紐約讀了一個月小學的她,該懂點英語了吧。誰知她不肯開口。我只有硬着頭皮,向那位店員說:“Please get out !”女兒一聽,漲紅着臉,拉着我就往外跑,邊跑邊說:“不是這樣說的!”

現在想起來,我有資格笑自己的學生與弟弟麼?當年的我與同事們在聽了學生的笑話之後,緊鎖雙眉,那是意識到自己的責任。我在向弟弟解析詞語時,我在盡為姐的責任。而女兒,在她自身難保的情况下持緘默態度,小小年紀就知道要慎重,這比我强。

我在中文讀寫方面還免不了有錯漏,更何況是英語呢。幸而,我那句叫店員“滾出去”的英語,他沒聽清。不過,在這之後,我幷不因此却步。在萬不得已要講英語的情況下,這時,我會覺得原始社會的手勢語,是那樣的管用。

二零一一年五月十六日


 

 


 

 

回應
謝懷楚。好在你那句英文有中文註解,不然,我又會鬧笑話了。美國式的幽默倒是主張:要笑別人先笑自己。我學講英語,常引得家人噴飯的。無他,老臉總會厚一點的。管他三七二十一,照學。
留言 : 葆珍, 11-May-21, 05:12:17
嘻嘻 ! I got it ! (明白了). 讀大姊這篇文章.真是妙趣橫生.令我拍案叫絕.好 ! 好 !欣賞了.
留言 : 吳懷楚, 11-May-20, 22:5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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