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他們那樣活 ◎陳葆珍◎

----《美國中學生必讀書導讀本》讀後感
常有人說:“天妒英才”。信焉。最近讀完《美國中學生必讀書導讀本》,對這一句話感受很深。
在介紹的20位外國名作家中有五位是不超過60 歲的。其中,《傲慢與偏見》的作者英國的簡•奧斯丁(1775—1817),僅有42歲。
《陰謀與愛情》以及貝多芬第九交響樂《歡樂頌》歌詞的作者德國的弗里德里希•席勒(1759--1805 ),僅有46歲。
可能這兩位作家從時間空間方面來說與我們相隔太遠,未能強烈激發那種惋惜之情。只要重溫最近我們對偉大的創新者史蒂夫‧喬布斯(1955—2011)逝世的反應,就可知當時人們對英才逝去的痛惜之情。完全可以理解歌德當年這樣的痛心疾首。他說:“我失去了席勒,也失去了我生命的一半。”後來,人們按歌德遺言把他葬在席勒身旁。
這些英才生命是短暫的。他們表面上是地球上的匆匆過客,但他們的生命比大多數人長得多。他們那不死的藝術生命永恆地活着﹔用他們那不朽的精神影響着全世界 。
這些偉大的作家與科技創新者之所以成功,姑且不談其他因素,只說他們對事業的態度。誰都知道喬布斯是一個追求完美的人。他評價產品時所用的字眼除了“偉大”就是“垃圾”。他不問市場銷售的情況,只問他的新產品可能會出現什麼缺點。
這種精益求精的精神,在名作家中屢見不鮮。“法國有個大文學家弗羅貝爾(即福樓拜—筆者註),他有一個信仰,以為一個特異的意念只有一個特異的字或字句可以表現。所以他一輩子艱苦卓絕的從事文學的日子,只是在尋求唯一適當的字句來表達唯一相當的意念。他往往不吃飯不睡覺,呆呆的獨自坐着,絞着腦筋地想,想尋出他稱心愜意的表現。有時他煩惱極了,甚至想自殺,往往想出了神,幾天想不出一個句子。試想像他那樣偉大的天才,那樣豐富的學識,尚且要下這樣的苦功,方才制成不朽的文學, 我們看了他的榜樣不應該感動嗎?”(摘自徐志摩《話》)
上面提及的英國女作家奧斯丁就是這樣寫作的。 她只活了42歲,可她寫了 二十多年。從十一二歲時就嘗試着寫小說,寫到十八歲時,那些在練習本上的短篇小說,在她死後人們把這些書稿集成三卷書。她沒有想到要拿去發表,只是憑着興趣默默地寫。後來,試圖用筆名發表《傲慢與偏見》,卻又遭冷遇。於是她不斷地修改,把文字錘煉至爐火純青的程度。 逝前6年才得以發表小說《理智與情感》。由於這小說甚受歡迎,引起社會上的注意, 於是在1797年寫的《傲慢與偏見》到16年後(即1813作者逝前4年)才得以問世。此後,此書一躍登上世界名著的寶座,成為當時婦女必讀書﹔也是當今歐美國家青少年必讀書。她生前的作品,全不署真名。直至後來人們發表她的遺著,才用真名。
像這樣不求名利的作家還不止一個。如被譽為20世紀美國文學經典的《麥田裡的守望者》的作者就是這樣的人。杰羅姆•大衛•塞林格(1919-2010),他很高壽,活到91 歲才於去年在紐約逝世。他這本書自出版50年來再版50多次, 總銷量逾1000萬冊。他成名後卻隱居鄉村的山頂上。“他的照片在《麥田裡的守望者》頭三版的封面上登過,以後堅決要求撤去。以至於法國一家報紙介紹《麥》書作者時,錯把當時同名的白宮新聞秘書塞林格的照片刊出。”(摘自《美國中學生必讀書導讀本》)
對於以多少錢換一個字的文人來說,上述的名人可算是鳳毛麟角。人類的精英畢竟是少數。只有像他們那樣的人才可以創造出真正的人類文化。特別是對經營精神產業的作家而言,能善其身才能寫出有價值的文字來。如果持功利動機去寫作,那將貽誤世人。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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