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葆珍
       (現居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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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葆珍◎從“考據家不可與論詩”說起---袁枚《隨園詩話》讀書札記之十二

從“考據家不可與論詩”說起    ◎陳葆珍◎


---袁枚《隨園詩話》讀書札記之十二

“考據家不可與論詩”,語出《隨園詩話》。此說不一定周全,凡事都會有例外。但不能以考據學的標準來論詩,這倒是真的。正所謂“外行看熱鬧,內行看門道。”要知道詩為何物,才可以論詩。

袁枚反對那些貌似公允,實屬偏見的論詩。他說:“西崖(清朝高僧)先生云:‘詩話作而詩亡。’余嘗不解其說,後讀《漁隱叢話》,而嘆宋人之詩可存,宋人之話可廢也。”

“詩話作而詩亡”,此說有點過激。作為詩話,或記述詩壇盛衰,或辨明文體、句式、句法,或對詩人及其作品、文學流派加以評述等等,對創作會起一定的作用。宋人詩話作了,宋詩並沒有消亡。之所以有此說,仔細閱讀袁枚列舉的宋人乃至清人例子,不難理解他為何發出“宋人之詩可存,宋人之話可廢”的感嘆:

“皮光業(五代詩人)詩云:‘行人折柳和輕絮,飛燕含泥帶落花。’詩佳矣。裴光約訾(詆毀)之曰:‘柳當(當然)有絮,燕或無泥(燕的口中不一定含泥)。’唐人:‘姑蘇城外寒山寺,夜半鐘聲到客船。’詩佳矣。歐公(歐陽修)譏其夜半無鐘聲。作詩話者,又歷舉其夜半之鐘,以証實之。如此論詩,使人夭閼(泯滅)性靈,塞斷機括(斷了智慧),豈非(豈不是)‘詩話作而詩亡’哉?或讚杜詩之妙,一經生(一位研究經學的書生)曰:‘濁醪誰造汝(是誰釀造了這些濁酒)?一醉散(散去)千愁。’酒是杜康所造,而杜甫不知,安得謂之(怎樣能稱得上)詩人哉?’痴人說夢,勢必至此。”

袁枚列舉的例子不乏赫赫有名的歐陽修,這就難怪他憤慲,把這樣論詩說成是“痴人說夢”。他忍不住嘲笑這些人說:“譬如讚美人‘秀色可餐’,君必爭‘人肉吃不得’,算不得聰明也。”

又如秦朝袁瑾《秋日》詩云:“芳草不復綠,王孫今又歸。”袁枚認為:“此‘王孫’,公子王孫之稱也。”可宋著名詩僧惠洪又說:“王孫,蟋蟀也。”並“引《詩緯》云:‘楚人名蟋蟀為王孫。’又以為‘猿’,引柳子厚《憎王孫》為証。”袁枚說他知識“博則博矣”,但這樣解詩,“意味索然。”其實,袁枚在這裡沒指出柳子厚(即柳宗元)《憎王孫》中的“王孫”是“猢猻”而非“猿”。其開篇句:“猿、王孫居異山,德異性,不能相容。”說明“猿”、“王孫”,二者有別。

這樣論詩的弊病到清朝仍存在。袁枚批評清名學者毛西河對蘇東坡詆毀太甚,蘇東坡有詩句云:“春江水暖鴨先知。”毛西河卻說:“春江水暖,定該鴨知,鵝不知耶?”袁枚認為:“此言則太鶻突(唐突)矣。若持此論詩,則《三百篇》句句不是:在河之洲者,班鳩、鳴鳩皆可在也,何必‘雎鳩’耶?止丘隅(停在土山角落)者,黑鳥、白鳥皆可止也,何必‘黃鳥’耶?”袁枚這裡說的“黃鳥”,是指《詩經》第二篇《葛覃》中所說的“黃鳥於飛,集於灌木。”

有人對袁枚的《馬嵬》詩,提出批評,說他有言:“‘石壕村裡夫妻別,淚比長生殿上多。’當日貴妃不死於長生殿。”

袁枚說:“白香山《長恨歌》‘峨嵋山下少人行’,明皇幸(親臨)蜀,何曾路過峨嵋耶?’其人語塞。”
 
關於這一點,宋人范溫在《潛溪詩眼》早就對白居易有微詞。認為《長恨歌》用事有誤 。他說:“明皇幸蜀,不行峨眉山也,當改云劍門山。”還說:“七月七日長生殿,夜半無人私語時”句,不屬實。他說:“長生殿乃齋戒之所,非私語地也。華清宮自有飛霜殿,乃寢殿也,當改長生為飛霜。”我想,白居易之所以不全照實寫,可能與他生於唐明皇死後十年的唐朝,不便直陳其事有關。這從開篇第一句可以看出:“漢皇重色思傾國”,指的是漢皇而非唐皇。如果像范温這樣考究,為什麼不質疑這一句?為什麼不說《長恨歌》下半部寫的道士訪仙山,全是假的?

其實,文學作品非歷史筆記。文學創作離不開集中、概括、虛構、夸張等藝術加工。拿長生殿來說,它的寓意就比飛霜殿好。正因為楊貴妃無法長生,而歷代皇帝總求長生,他們的私語又是“在天願作比翼鳥,在地願為連理枝。”這是生死相許,這一切都與“長生”有關,結果卻事與願違!這樣,難免多一點悲涼與惋惜,這比“飛霜”這個詞更耐人尋味。看來白居易是另有用意的。如果什麼都照實寫,那就少了許多引人聯想的空間。名家用詞是很考究的。如陶淵明的“採菊東籬下,悠然見南山。”用“見”而不用“望”,乃因前者無意後者有心, 而只有無意,才顯得優游、閑逸。

詩就是這樣通過優美的詞句塑造美妙的意境,它並非一件物品的說明書。我們吟詩,須從中體會那詩情畫意。正如袁枚指出“王勃《滕王閣序》:‘落霞與孤鹜齊飛。’此落霞,云霞也。與孤鹜不類而類,故見妍妙。(雖不同類但放在一起來寫,意境很美。)” 而清朝進士吳獬卻“以落霞為飛蛾”,袁枚認為,這樣解讀,“則虫鳥並飛,味同嚼蠟。”

正如李白的《將進酒》,如果有誰評“君不見黃河之水天上來,奔流到海不復回。君不見高堂明鏡悲白髮,朝成青絲暮成雪。”說這是違反自然規律的,那這樣的人就沒資格論詩。

詩所創造的意境,即詩人通過心與物、情與景交融而創造出有審美價值的藝術境界,如果機械地把它切割,那肯定索然無味。袁枚就此問題舉了一個例子,那就是晉張翰《雜詩》:“ 幕春和氣應,白日照因林。青條若總草,黃花如散金。”(長詩,未全錄—筆者注),袁枚在書中這樣寫:“張翰詩:‘黃花若散金。’菜花也。通首皆言春景,宋真宗出此題,舉子誤以為菊,乃被放黜。(被流放)”

既是春景,自然不會有菊花。這與上面所說的李白《將進酒》不可相提並論。李白把漫長的人生濃縮在朝夕之間,目的是想說一生苦短,故“人生得意須盡歡,莫使金樽空對月。”如果張翰詩是寫時間飛逝的話,也不妨用李白的夸張手法,把春秋連在一起寫,正如李煜的“春花秋月何時了”那樣。可他“通首皆言春景”,這就注定“黃花若散金。”不可能寫秋菊。最近有人考証說不是菜花而是迎春花,不管有多少說法,總之不是菊花。有些考生答錯了,氣壞了出題的宋真宗,把他們流放了,這未免罰得太重。

袁枚在大量列舉曲解詩意的例子後,指出:“凡此種種,其病皆始於鄭康成。”

鄭康成即東漢人鄭玄, 這位東漢末的經學大師,是注儒家經典的權威,由他來注西漢時魯國毛亨和趙國毛萇所輯和注的古文《詩》,也就是現在流行於世的《詩經》,自然有十足的權威。可袁枚這樣說他:“康成注《毛詩》‘美目清兮’:‘目上為明,目下為清。’”這樣來解釋“清”“明”,難怪袁枚忍不住要說:“然則‘美目盼兮’,‘盼’又是何物?”

那什麼人才可與之論詩,袁枚說:“熊掌、豹胎,食之至珍貴者也。生吞活剝,不如一蔬一筍矣。牡丹、芍藥,花之至富麗者也。剪彩為之,不如野蓼、山葵矣。味欲其鮮,趣欲其真。人必知此,而後可與論詩。”

這段話形象地指出:熊掌、豹胎,乃食之珍品,如果生吞活剝就吃下肚,倒不如家常的蔬菜好吃。牡丹、芍藥,屬花中富貴艷麗的,如果用彩色的絲絛仿它的樣子編造,還不如野蓼、山葵來得自然逼真。味道求鮮美﹔意趣求真實 。人必須知這些道理,然後才能和他論詩。

正如美食,詩也講究味。袁枚所說的索然無味,就是指那些文字堆垛、陳腔濫調,而不是出於真情實感。這樣的詩,好比祭肉,“祭肉不出三日。出三日,則不食之矣。”(《論語•鄉黨》)

詩通過生動的描述充沛的感情激起人們的聯想,從而感動人的情意,在思想感情上進一步升華,以振奮心志。這就是孔子所說的“興於詩”。

只要詩人自己先被感動了,寫下的詩句自然打動別人,描寫的景物自會有聲有色。這樣的詩篇讓人讀後,勢必蕩氣
腸。正如袁枚所說的:“其言動心,其色奪目,其味適口,其音悅耳:便是佳詩。”

而不要像袁枚所批評的那樣:“近見作詩者,全仗糟粕,瑣碎零星,如剃僧髮,如拆襪線,句句加注,是將詩當考據作矣。”

詩人既不能把詩當作考據學的文章來寫,那我們也不能以考據學的標準來評定詩的優劣。若拿着尺子來解讀“白髮三千丈” 這一句,那就無詩可言。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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