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貴含蓄 ◎陳葆珍◎
---袁枚《隨園詩話》讀書札記之十七
含,物於嘴,既不吐又不咽謂之含﹔蓄,積聚也。含蓄,是指懷而不露。
含蓄在詩中表現為:詩人的情思,盡在可言與不可言之間,意在言外,憑讀者在那可解而不可解的詩句中發揮自己的想象力,以探求詩意。
為何說詩貴含蓄?
這是從詩的性質決定的。既然,“詩為心聲”,而“蓋人心隱曲處,不能已於言,又不欲明告於人,故發於吟詠。”(見吳喬《圍爐詩話》)
隱藏於心的東西無法用語言全部表達出來,畢竟語言是有局限性的,再加上不想明明白白地告訴別人,可心裡又想說,惟有通過吟詠來表達。吟詠這種方式,非詩歌莫屬。而詩,“如空谷幽蘭,不求賞識者。”幽蘭之香,自然蘊含,不會為求人之賞識而發散香味,好的詩也是這樣的。詩人並不為別人的賞識而作詩,也不必為生怕別人不懂而什麼都說了。
還有,詩的作用決定它非含蓄不可。自周朝起,為維護統治者的統治,制定一套完整的典章制度以規范各級貴族以及國民的政治和生活的准則,這就是“禮”。“樂”則配合各種禮節而演奏樂曲。“禮”是從嚴的;而“樂”,則從寬。這樣,才利於既尊卑有序又上下遠近和合。
“樂以導和主寬,而詩者樂之用也。主嚴者(指禮教)尚惡迫(嚴厲急迫),況導和之具(指詩作為引導社會走向和諧的工具),為樂所用者(被樂所使用)。是故含蓄者,詩之正也。訐(直言不諱)露者,詩之變也。論者必衷乎(不偏於)正而後通(精通)於變也。”(見清毛先舒《詩辯坻》)
含蓄,為詩之正,過於直露是詩之變。如果不在含蓄的基礎上來顯露主題,那就歪曲了詩的正道。首先,要適於含蓄才談得上更好地表露詩意。
什麼樣的詩才稱得上含蓄?
袁枚說:“作詩文貴曲。”當有人問他:“詩如何而後可謂之曲?”他說:“古詩之曲者,不勝數矣!即如近人王仔園《訪友》云:‘亂烏棲定夜三更,樓上銀燈一點明。記得到門還不扣,花陰悄聽讀書聲。’此曲也。若到門便扣,則直矣。”
此詩寫了訪友時留下的深刻印象,友之挑燈夜讀與自己對此無比欣佩,這一切,是通過不叩門來表達的。如果叩門了又當面贊他勤學,這就是直,未免情趣全無。
接着,他又舉了宋詩詠《紅梅》為例:“牧童睡起朦朧眼,錯認桃林欲放牛。”說:“牧童之眼,此曲也﹔若專詠梅花,便直矣。”
桃開花於春﹔梅開花於冬。冬天不宜放牛。而詩題是《紅梅》,牧童居然把盛開的梅林當桃林准備放牛,以“朦朧眼”、“錯認”來寫其錯覺,這樣寫梅花之盛,勝過直寫梅。
他還舉了同一題材的詩為例:“有妓與人贈別云:‘臨歧(到了岔道口)幾點相思淚,滴向秋階發海棠。’情語也。而庄蓀服太史《贈妓》云:‘憑君莫拭相思淚,留着明朝更送人。’說破,轉覺嚼蠟。佟法海《吊琵琶亭》云:‘司馬(指白居易)青衫何必濕?留將淚眼哭蒼生。’一般煞風景語。”
袁枚為什麼肯定第一首詩,因為海棠花語,多寄離愁。如金人元好問《清平樂》云:“離腸宛轉,瘦覺妝痕淺。飛去飛來雙燕語,消息知郎近遠。樓前小雨珊珊,海棠帘幕輕寒。杜宇一聲春去,樹頭無數青山。”這相思之情,不直接表達,而寄意在景物中,其中不乏海棠。
而清吳喬也以情語的詩作比較:“‘換你心,為我心,始知想憶深’(見顧敻《訴衷情》)自是透骨情語。孟郊《怨詩》似乎也說着同一個意思,但他沒有以直接的情語出之,而假景語以行(借景物描寫來說情話)。”(見《圍爐詩話》)
孟郊的《怨詩》是這樣的:
試妾與君淚 兩處滴池水
看取芙蓉花 今年為誰死
同是要比較誰的“想憶深”,孟郊不直言,要“妾與君”滴淚為池,池中的芙蓉被哪個池的淚水淹死,這就可測出誰的相思淚流得多。
對比之下,孟郊的詩,那纏纏綿綿的情意表達得委婉含蓄、耐人尋味。
袁枚說:“東坡云:‘作詩必此詩,定知非詩人。’此言最妙。然須知作此詩而竟不是此詩,則尤非詩人矣。其妙處總在旁見側出,吸取題神。不是此詩恰是此詩。”
這是說:蘇東坡認為一看就知道你作的詩就是這首詩,你肯定不是詩人。袁枚贊賞蘇軾此言之外還說:“心中要寫這首詩但作出來一點不像是這首詩,更不是詩人。妙處總在通過旁見側出來顯露主題。要做到:看去,不像是寫這題目的,但轉念一想,恰恰就是寫這個題目。
他說:如“古梅花詩佳者多矣。馮鈍吟云:‘羨他清絕西溪水,才得冰開便照君。’真前人所未有。”又如 :“熊蔗泉觀察詠《蘭》云:‘伴我三春消(消磨)永晝(長長的白晝),垂帘一月不燒香。’予謂第二句並非蘭花,的是蘭花。(我認為第二句寫得看似非蘭,其實的的確確是寫蘭。)”
上述是通過冰開來寫梅,以不燒香來喻蘭之香,這均是“旁見側出”的寫法。正如清吳喬所說的:“譏刺是(此)人,不言其所為之惡,而言其爵位之尊,車服之美,而民疾之(人民疾惡他),以見其不堪(不能令人忍受)。”直言其惡,就不夠含蓄。如果“頌美是人,不言其所為之善,而言其容貌之盛,冠服之華,而民安之(敬重他),以見其無愧(無愧於被人贊頌)。”
上面這段話告訴我們,對人褒貶,不必直陳其言行,從與之有關的事物寫就是。
為進一步說明曲直問題,讓我們看看韓翃的《寒食》詩:
春城無處不飛花 寒食東風御柳斜
日暮漢宮傳蠟燭 輕煙散入五侯家
從字面看來,寫的是寒食節那天京城的情景,但不能停留於這樣的理解。欲知此詩的“廬山真面目”,必須了解“寒食”。
詩中的“寒食”,是指寒食節。“割股奉君”的晉賢臣介子推誓“不言祿”,最後隱居於綿山,被奉帝命邀其出山的晉兵火攻至死不出。“國人哀之,每歲春暮不舉火,謂之禁煙,犯之,則雨雹傷田。”(見南朝宗懍《荊楚歲時記》)
了解了什麼叫做“寒食”,你自然就會知道《寒食》這首詩要諷刺的是什麼。
詩中以漢代唐,以“五侯”泛指貴近寵臣。惟獨他們在全國禁火之日可以不禁,其中,蘊含着詩人對王道不公宦官專權的無比忿懣。這言外之意,藏於景物描寫的句子中。這樣寫,就是曲﹔如果直斥皇帝與寵臣之不是,就是直。
吳喬曾經提及:“子瞻(蘇軾)云:‘詩以奇趣為宗,反常合道為趣。’此語最善。無奇趣何以為詩?反常而不合道,是謂亂談﹔不反常而合道,則文章也。”(見《圍爐詩話》)
《寒食》這首詩,正是“反常而合道”。說它反常,是因為寒食禁火而詩卻寫傳燭與輕煙繚繞﹔說它合道,是指這樣逆國人意志而行的惟獨有皇帝及其幫凶們,此乃王道之謂也。如果按常態來寫,那就寫這天全國如何禁火,這樣,屬不反常而合道了,但卻失去奇趣,這是文章而不是詩。
就文章與詩的分別問題,吳喬用很淺白的比喻加以說明:“文喻之炊而為飯,詩喻之釀而為酒。文之措詞必副(符合)乎意,猶飯之不變米形,啖之則飽也。詩之措詞不必副乎意,猶酒之變盡米形,飲之則醉也。文為人事之實用,詔敕(皇帝的詔書命令)、書疏(奏疏、信札)、案牘(公文、書信)、記載(記錄)、辯解(申辯詞),皆實用也。實則安可措詞不達,如飯之實用以養生盡年,不可矯揉而為糟(酒糟)也。詩為人事之虛用,永言、播樂,皆虛用也。”(見《圍爐詩話》)
文章有別於詩用詞必須明確直白,意思是怎樣就照實說。好比飯之於米,煮熟了仍保持米形,這充飢是實用的,正如文是實用的那樣。而詩,像米變形發酵而為酒,酒不是拿來充飢的而是供人在快樂或悲哀時以宣泄感情的。正如詩是用來吟詠的,是為傳播禮樂中的樂服務的,這些都屬虛的東西。實有實的寫法,虛有虛的寫法,把虛的當作實的來寫,不是詩的語言而是文章的用語了。像 “一指指應法,一聲聲爽神。(宋人常建《聽琴》)”與“今朝是我娘生日,剔起佛前長命燈。”(元僧明和尚《母生日》)屬此類。
在閱讀古代詩話時,常見評論家提及文人的詩與詩人的詩,若要問怎樣區分,按“文之詞達,詩之詞婉”來衡量,有助於辨別。如果語言委婉含蓄,就屬詩人寫的詩。如果什麼都直言不諱,這就不屬詩人寫的詩,其中有些甚至不能稱之為詩。
有人會說,詩經“賦比興”中的“賦”,不是鋪陳其事麼?是的。要鋪陳而不要直陳。帶着強烈感情或通過比喻與由物而引起的感發來陳述,就是詩的語言。如蘇軾的“十年生死兩茫茫,不思量,自難忘。千里孤墳,無處話淒涼。”這是用賦的寫法,鋪陳其妻逝去十年之事。詩的語言就這樣帶着感情。而文的語言只有這樣寫:“妻死去已十年,葬在千里之外。無處可訴我的淒涼。”
我們在欣賞詩時,常為自己能在詩人那“可言而不可言之間”去窺探詩人究竟想說什麼,當你通過詩人的一點暗示,在那“可解與不可解”之中猛然發現了什麼,你會為通過自己的想象在欣賞中進行的藝術再創造而十分喜悅,有如在冥漠恍惚之境豁然開朗,這無異是一種美的享受。但願詩人們為我們寫出這樣的詩。
二零一三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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