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葆珍
       (現居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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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葆珍◎散文體現詩的節奏美

散文體現詩的節奏美      ◎陳葆珍◎

--賞析遠方的《黃昏》
         

藝術的表現形式,習慣用時間空間兩大範疇加以界定。如音樂,其展開藝術的主要基礎是時間,故稱之為“時間藝術”;而繪畫,則被認為是“空間藝術”。音樂若沒有時間推移,只停留在一瞬間只響一個音符,這樣就不成其為曲。音符經一定時序排列之後才有意義。同樣的,散文,單一個字,就不知所云,它也像音樂那樣,經過時序排列文字才變成有意義的東西。這時序,自然產生節奏。

節奏,指“音樂中的長短、強弱有規律地交替出現”。而對文學作品而言,一切景物、事件、情感等連續有序渾然成整體,這樣的“有序”就構成作品的節奏。

“情為文之經”。而情感本身是有節奏的。人對外界反應而生喜怒哀樂,這使身體器官相應而動,如憤怒時脈搏急促心跳快聲音急且大;哀傷時往往與之相反。這樣一高一低、一急一緩,就是感情節奏的體現,這通常以聲音的抑揚頓挫來表現。而文字是傳聲的。這樣,隨作家的感情變化而有不同節奏自然順理成章。然而,在藝術欣賞上,歷來主張是“出水芙蓉”好過“鏤金錯彩”,亦即“大味必淡”。這種“淡”,在散文中表現的是自然美。即純真樸實,不矯揉造作,不追求詞藻華麗、浮滑,這樣的情感節奏就會自然可信。

遠方特意取材黃昏,而非晌午、清晨,深藏著作者一份淡淡的幽情。這是由陽光所導致的外景變化而引起人心裏不同的感受。隨時序交替,自然會有 “夕陽無限好,只是近黃昏”的感慨。

作者為“夕陽無限好”作藝術渲染。篇首一句定調:“我喜歡黃昏”。正如一首歌那樣,這樣的歌詞肯定以歡快的調子譜曲。基調定了,作者便逐層遞進寫他“喜歡黃昏”的原因。此乃觸景生情之作,故離不開寫景。此文寫景,從近至遠、從小至大。那夕陽“餘暉淡淡地、柔和地塗抹在樹梢、在瓦楞,在教堂的鐘塔,在小巷的角落”,輕抹一筆,勾勒一幅美麗的近在咫尺的圖畫,誘發幽思。若說那是淡墨的話緊接著就用濃墨了。那“日落的天邊”、那“遠處的大海”,呈現出波瀾壯闊的遠處的畫面。如此景物描寫,流露作者起伏的感情。一起一伏,這本身就有節奏。作品語言不單傳形傳色還傳音。樹的“沙沙作響”“歸窠的鳥聒噪”,這從靜至動,節奏就從慢至快。如果一味快到底,那就不和諧了。於是筆鋒一轉,“我更喜歡黃昏的祥和靜謐”。這時作者從對自然景物的描寫刻意轉到人心境的描寫,“安詳、寧靜,如釋重負”地站在窗前,自然會“ 愜意和滿足”,對黃昏擬人化的描寫,把它比作慈祥的老母,會呼喚“遊子與浪人回歸”,要人“心平氣和,雍容大度”,這樣的以景寓情說理,是通過段落的排比形式來加強節奏感的,這時的節奏由快轉慢。

對黃昏的描寫是想說明真正喜歡它的原因乃在於:它,“經過一天的舞臺作秀,一天的勞心勞力後,理所當然地屬於我”。在淺白中又藏深刻的哲理。這意味著人在黃昏這特定的時間裏只要不逾矩就可隨心所欲,這是人追求的自由境界。這純真的要求道出人生真諦,以幾個排比句式來表現詩歌慣用的感情的回環。來個一唱三歎的,這已超出散文慣用敍述語言而傚詩的情溢於辭了。這樣的反復回環就如音樂的重唱,極具節奏美。

篇末主題昇華,從具體到抽象,從可見到的黃昏至不可捉摸的人生的黃昏。行文至此作者胸中就如藏著滾滾黃河水。那“跌宕曲折”“乘風破浪”“厄運”“死神”“掙扎過”“絕望過”“瘋狂過”“頹喪過”,多少帶有火藥味的詞語排山倒海而來,這時的節奏是急促的,短而挫的。而總是急到底,快讓人喘不過氣了。於是作者以一句詩一首歌名來緩衝,以同是起首句:“我喜歡黃昏”作結。來個首尾呼應。而這一句,乃全文基調,它往往在文中重要轉折的關頭出現,不但在章法上顯露它的嚴謹,而且在節奏上表現有規律的重唱。而這又非簡單的重複。像是一曲交響樂,每完一段有些則以打擊樂來顯示那樣。

散文,既是一種文學樣式而文學作品靠語言來表現,語言本身就有抑揚頓挫,遠方不但從感情上注意節奏的安排還在段落形式和修辭方面也力求節奏美,詞語句式段落儘量排比對稱是其特色之一。而一般散文作者往往忽視節奏美,有這樣的誤解,以為詩才講究節奏。那名家作出的典範是值得我們借鑒的。如福樓拜寫《包法利夫人》,“左手按稿紙右手彈鋼琴”,以考究語音的和諧就是一例。

作為詩人來寫散文,自然流露的散文中詩的節奏感,顯然是駕輕就熟了,這會羨煞多少散文作者。
                
2008年4月25日

(原文見刊於美國《新大陸》詩刊 2008年6月第10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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