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詩如何述志 ◎陳葆珍◎
--從李偉賢《詩人的眼淚》所想到的
原詩
天是灰色的
地是荒蕪的
眼神是憂鬱的
面孔是冰冷的
周圍的人是寂靜的
握手的時候是遊離的
……
一切好像是假的
但詩人的心是坦然的
天是藍色的
地是嫩綠的
眼神是雀躍的
面孔是燦爛的
周圍的人是喧嘩的
握手的時候是實在的
……
一切好像是真的
但詩人的心是惘然的
“在心爲志,發言爲詩,情動於衷,而形於言。”這《毛詩序》的名句幾乎成爲詩人掛在嘴邊的話語。
有幾個詞必須強調。“情”,指的是“性之所動”,凡物皆有其性,人的自然本性就是人之性。人之七情,喜怒哀樂愛惡欲,是“勿學而能”的。
“志”,指的是“心之所之也”(《論語》)。“之”,此處解作“往”。
在文學作品中這“情”與“志”難於割捨。“情”,屬感情範疇:“志”,屬理性範疇。劉勰把二者的結合稱之爲“情志”,即滲透了思想成分的情感。於是,文學作品言“志”,非用口號,而用有情感的話語。這正是詩與非詩的區別。
每遇口號連篇的“詩”,心裏自然有抗拒感。大概偉賢與我相同,在他惠贈的《燃燒歲月》詩集中,沒有口號。在贊賞之余,特意拿他這首談大道理的詩來研讀,讀後感慨良多。
文學的崇高在於它的功能不但反映人的心理還反映一種精神,一種超越自己的肉體、心理和超越外界的物質以至整個世界的精神。從有限追索無限。
以這首詩而言,天地人,均爲大自然産物。人居天地之間,俗語有言:“夾在中間最難做人。”人必須順應天地,要順,必須懂其規律。而規律,天沒寫明;地沒刻上。往哪尋?
四季輪回,由天定;地有高低,由地定;花有開謝,由花期定;人有死生,由命定……說不出所以然幷不是它沒規律。而人,不但要弄清自己生存規律還因它頂天立地的,要生存必須摸清天地規律,這個問題,直至現在還在探討。這讓像偉賢那樣善於思考的詩人無不記懷。感至深而無法解決,內心十分痛苦,難怪以“眼淚”爲此詩詩題的中心詞了。
如果他這樣說:“這世界的規律還是未知。”這哪像詩的語言!他沒忘記《毛詩序》所說的,“志”於心,就發出言,讓人知道;“情”於心,動到由衷的程度了,也要發言來表露。如何表露,關鍵的詞是“形於言”中的“形”。
說“形”,就必須讓物象及自己心理狀態浮現出來。說到狀態,免不了具體描寫,那些光說道理或喊口號的,言是言了,但非形於言。
且看詩人如何寫這個“形”的。天地之大可寫的甚多。詩人有意營造一個灰色的氣氛,以表心情沉重。人的心情與天色有關。夕陽西下,天黑了,該睡啦,心就閑然;旭日東升,天白了,該工作啦,心就奮然。最怕的是白天裏不黑不白的,會疑心雷雨之將至。製造灰色的氣氛爲第一段沉悶之情定調。
既然,天如此,那地如何會萬紫千紅?“荒蕪”就難免了。而人,面對天地如此,如何歡欣得起來,於是便“憂鬱”、“冷冰冰”。
如此自然環境、如此心情,毫無生氣,勢必一片“寂然”。在此況下,人與人的關係,給在場者的印象極不實在,自然産生“握手的時候是遊離”的感覺。
這樣的描寫,有“形”,可卻是正常的人類社會的變形。讀到這裏心裏一陣恐怖。
原以爲詩人該寫疑恐的心情了,可他,卻是“坦然”的。
下段詩,有意與上段的句式相同,在內容上從正反方面來說理;在形式上,以正反對比手法來表情,句式相同以便體現詩的節奏。這種藝術上的安排巧費匠心。
這一段的“形”這樣描寫,以“藍色”定了一個安逸祥和的底色,這就是天之常色,既是自然的,人看慣,心情就舒暢了。地也因爲天色好萬物應時而生,“嫩綠”,可以預料。面對晴空、綠地,生機勃勃,人的心情肯定輕鬆愉快。故此“雀躍”“燦爛”的詞語來修飾人的心情是恰當不過的。這時,人與人的關係活躍,以“喧嘩”來渲染環境氣氛,以“實在”來說明在場者的正常心態。
讀到這裏,心裏在說:“這才是人活的地方。”詩人該以輕鬆活潑的筆調來抒發自己喜悅之情吧?不!他卻是那樣的“惘然”。
爲什麽會這樣反常?我帶著疑問再讀一遍,才發覺問題的關鍵,出自兩段的最後兩句。
第一段,寫了沉悶憂鬱的環境後,一句“一切好像是假的”,在否定自己上面所描繪的一切,這是出乎意料的。而此前所寫的天地人的現象,又是詩人所見到的,只得在“假”字之前加個“好像”,這留下一個問題,讓人深思。
第二段詩的手法與此同。
上下段的最後兩句,是這首詩的靈魂,明顯地告訴讀者:人就要有這點精神。即對存在的真理追問,對前人下的結論加以判斷,不能人云亦云。所看到的一切灰色暗淡,“好像是假的”,因爲本質不一定如此。所以有頭腦的人心裏就不會恐慌而是“坦然”。所見到的一片光明,現象真的如此的話,但只不過“好像是真的”,因爲裏面可能會潛伏著巨大的危機。於是詩人心裏因不知這是真的還是假的,當然會“惘然”。這就是“禍兮福之所倚,福兮禍之所伏。”(《老子·五十八章》)禍與福互相依存,互相轉化。
通過這兩句詩反映詩人那對世界欲知不達的苦悶心情。這種苦悶,屬有識之士的感情,而他思考的問題,自古以來哲學家不斷探討。至於偉賢談及的人地天問題,道家早主張:“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法”,解作效法,人的衣食住行依附於地,地上的一切又賴於天。“道”,這裏指的是人們共同走之路,“道法自然” 既要共同走,必有法則不可。此法則,就是“道”,這個“道”,必須效法自然。爲何要效法怎樣效法,這是哲學上的大問題,人從自然中來又終于回到自然中去,這道理不能用詩的語言解析,年輕的偉賢敢於從詩的角度提出這個大問題,確實難能可貴。這已遠遠超出其同齡人的思想水準,能爲天下之憂而憂正是大智者之胸懷。不斷對存在的問題加以追問,就是人的精神的本質屬性,這是人類之所以別於其他動物、人類社會之所以能前進的重要之點。
哲學上探討的問題以形象化的詩句來揭示,顯得詩既厚重又靈活,此乃寫說理詩的難點,偉賢能至此,無疑是一個重大的突破。
二零零九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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