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葆珍
       (現居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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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葆珍◎這樣的父母該……

 

這樣的父母該……
       
◎陳葆珍◎

這題目中的省略號,還是請世人自己找一個字替代吧。

此文就昨日所聽到的新聞而寫。昨CCTV4簡單地報道了一則廣東孿生女孩在美國重逢的新聞。從趣聞來說,如此簡要陳述無可厚非。然而,說者無意聽者有心,我認爲哪怕提一句倫理學上的是非,以正視聽,不是沒必要的。

原來,按《新聞周刊》報道,這對孿生女生于 1999年12月廣東江門市。是年12月8 日,其中之一被棄于繁華街道上。繼此兩周之後,另一位也被棄于同一地方。她們先後被當地福利院收養。當時,外人不知她們的孿生關係。當長到九個月大時,她們分別由美國俄亥俄州和阿拉巴馬州兩對素不相識的夫婦收養。兩個女孩的名字分別爲梅瑞迪絲·格雷絲·李特恩豪、梅瑞迪絲·愛倫·哈靈頓。居然,名字相同。來美三年後格雷絲養父吉姆·李特恩豪在網上發現愛倫與自己的養女皆來自江門福利院,主動與之聯繫幷從照片上發現兩個女孩的相貌驚人地相似,最後通過DNA鑒定,確認爲孿生姐妹。此後六年,每年姐妹倆要見面兩次,雖然,機票與酒店費用不輕,但兩家養父母都說:“看見孩子開心,比什麽都值。”

在親生父母與養父母作比較之後,那揪心的場面呈現于眼前:那未足月的嬰兒,寒風呼嘯的歲晚,冰凍的馬路邊……這人間悲劇出現在當今。于是,本能地拍案叫喊:你這爲人父母者是否心臟停止了跳動?只有在此情况下,才不用申辯。若不,如果認爲無力撫養,爲何當初不墮胎?决定要孩子了,爲何又如此絕情?若有難言之隱,不得不出此下策,是否想到會凍死孩子。

我不敢往深層次想下去,無法忍受的憤怒,會讓人失去理智。

這對姐妹按廣東人的口頭禪,一定說:“脚頭好。”

可悲!唱什麽“世上只有媽媽好。”說什麽:“其實父母是小孩子最好的老師。”父母也是人,人本身也有好壞優劣。

養父母與親生父母相比,一目了然,這對姐妹,長大後沒有尋親的必要。

歷史上的養父母動人事迹不勝枚舉。誰都會記起:1945年,中國多少貧苦的家庭養育了數以萬計的日本孤兒;在唐山與汶川大地震後,多少孤兒被中外人士爭著領養。

像這對孿生姐妹的養父母在美國何止一對。在紐約街頭,我與一位拄著拐杖的華裔女孩相遇,那時,她正親昵地依偎在一位白人女子身上親切地叫著:“媽咪。”翻開2006年11月26日美國波士頓權威英文報紙《THE BOSTON GLOBE》,看那篇題爲《A new life, step by step》的文章,裏面報道一位白人女子爲挽救北京街頭那雙腿燒傷的在求乞的女孩周林,不但以美金相助還辦她來美國動手術幷親自像母親那樣照料失去雙腿的她……

這一切的一切,表面上與我毫不相干,但有兩位被收養的小孩,却實實在在成了我家族中的一員。

幾十年前,我大哥領養一位韓國籍的孤兒,兄嫂爲她讓出僅有的臥室而自己却退居地下室。據說美國政府對領養的家庭經常檢查,以確認孩子的生活環境是否舒適。這框框條條甚多,其中一條是孩子必須有自己的臥室。

十幾年前,我大哥的兒子從廣西領養一個女孩,十年來爲她開生日Party 。滿堂親友爲她祝賀,她打扮得像白雪公主。最近因她長大了,我侄兒隨她意决定生日怎樣過,才見面少些。在她的生日宴上最令我難忘的倒不是我這位侄孫女,而是來赴宴的我侄兒的同事,這兩對白人夫婦懷抱兩個華裔殘疾女孩。更令我難忘、令我自慚的是我與侄兒的對話。

我說:“既然花好幾萬美元到中國領養,爲什麽不挑個好眉好貌、四肢發達的。”

侄兒說:“他們只選殘疾的。說‘這類小孩最可憐。’”

聽侄兒說,他這些同事家境幷不富裕,最近,還準備前往大陸再領養殘疾兒童。

啊,這樣的養父母,讓我無顔面對!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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