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能殺人 ◎陳葆珍◎

放下明末清初著名的文學家、戲劇家李漁的《閑情偶寄》,無法“閑”得起來,摘“筆能殺人”此句爲題,以泄胸中積悶。
那《閑情偶寄》開篇文字,令人悚然:
“武人之刀,文士之筆,皆殺人之具也。刀能殺人,人盡知之;筆能殺人,人則未盡知也。然筆能殺人,猶有或知之者;至筆之殺人較刀之殺人,其快其凶更加百倍,則未有能知之而明言以戒世者。予請深言其故。何以知之?知之于刑人之際。殺之與剮,同是一死,而輕重別焉者。以殺止一刀,爲時不久,頭落而事畢矣;剮必數十百刀,爲時必經數刻,死而不死,痛而復痛,求爲頭落事畢而不可得者,只在久與暫之分耳。然則筆之殺人,其爲痛也,豈止數刻而已哉!”
這段文字,在肯定筆能殺人的基礎上,還指出它比用刀殺人更痛且痛得更久。李漁欲“明言以戒世”,然而,時勢所限,直至近代,人未能受戒者,屢見不鮮。
這得從中國的古老傳說說起。皇帝史官倉頡奉命造字,令“天雨粟,鬼夜哭。”說的是倉頡泄露天機,天,怕人識字後不思莊稼,便降糧以防饑;鬼,怕被人用文字制服,禁不住半夜啼哭。這一傳說,說明我們的先民,早已知道文字的作用了。
秦始皇用小篆統一文字後,接受丞相李斯的建議:除博士官署所掌管的書外,藏有的《詩》、《書》、諸子百家著作,交地方官府燒。凡聚衆談《詩》、《書》者處刑,借古非今者滿門抄斬。
秦始皇焚書,傳遞一個後世還重視的信息,那就是:要鞏固政權必須統一思想。
繼此之後,世上大規模焚書的還有:公元前476年9月,日爾曼雇傭兵首領奧多亞克率兵推翻西羅馬帝國。一把火,將古羅馬哲學、政治、法律等歐洲古代文明,幾至燒盡。
公元640年,阿拉伯統帥峨瑪占領埃及亞歷山大後,燒了埃及藏書二十萬册。
公元1497年,意大利教會爲阻止改革家撒翁拿柔拉宣傳异教,大量焚書,其中包括但丁的《神曲》、薄伽丘的《十日談》。
公元1965—1966年中國“紅衛兵”到處焚書。連唐詩宋詞也不能免。
舞文弄墨者,早就有“人生識字憂患始”(摘自蘇軾《石蒼舒醉墨堂》詩)的感嘆。且看這千年警句的主人----蘇軾之遭遇吧。
宋元豐二年(公元1079年)五月,蘇軾被任命爲湖州知州,按官場慣例向皇上呈謝表(見蘇軾《湖州謝上表》)。御史中丞李定、舒亶等人摘其中語句和在全國範圍內搜集得來的蘇軾文字,斷章取義、無中生有,以“謗訕新政”的罪名加以逮捕,幷多次向宋神宗進諫要殺蘇軾。這就是歷史上有名的“烏台詩案”。幸而宋太祖有誓在先,規定:除叛逆謀反罪外,一概不殺大臣。再加上來自朝廷上下甚至曹太后親自幹預以及神宗尚存惜才之心,蘇軾才得免死。不然,就沒有千古不朽的《前赤壁賦》。雖然,此事件過後爲中國保住了一位“光照千古的集詞人、詩人、畫家、書法家于一身”的天才,却牽連了二十九位大臣、名士不同程度上受迫害。
此事件給中國文化帶來的嚴重損失,從蘇軾《黃州上文潞公書》略見一斑。他說:差人“圍船搜取,老幼幾怖死”,待差人去後,蘇軾家裏的“婦女恚駡曰:是好著書,書成何所得,而怖我如此?悉取燒之。比事定,重復尋理,十亡其七八矣。”
假如,他的著作不被焚燒,那蘇軾留下的文學遺産將更豐富。不過,若不如此,蘇軾不命喪也會受更重的刑罰。
蘇軾出獄後當天寫的《十二月二十八日,蒙恩責授檢校水部員外郎、黃州團練副使二首》首句是這樣的:“平生文字爲吾累”。
蘇軾可真是被文字累得夠慘的。如果說,必須爲倉頡造字而夜哭的話,那哭者不是鬼而是人。鬼不存在被制服問題,因爲它根本不存在;而由文字累到喪命的,不管文字由誰寫,總之,想殺你就有殺人者的說法,甚至連說法也莫須有的。在這方面古今中外不乏其例。
先由外至內舉例說明。
公元1553年,西班牙神學家、醫學家塞爾維特出版《基督教的復興》一書,對“三位一體”(聖父、聖子、聖靈不可分割,同一實體)這樣的教義加以抨擊,主張宗教改革。該書第一次在世上闡明“血液是從右心室通過肺流入左心室”的“血液循環論”。上述在宗教以及科學上的主張觸犯教會,當然招來殺身之禍的主要是前者。其著作除三本手抄本外,盡毀于火中。公元1553年,塞爾維特被日內瓦教會“活活地把他烤了兩個鐘頭”。
意大利天文學家布魯諾寫了《論無限性、宇宙和諸世界》這本書,發展波蘭天文學家哥白尼的“日心說”,于1600年2月17日被教會處以火刑,燒死在羅馬的鮮花廣場。他那句口號“在真理面前我半步也不會退讓”,至今仍被人記著。
在中國,古代知識分子的遭遇也好不到哪里去。漢朝班固因在父親遺稿上寫《漢書》,被誣告“私自改作舊史”而入獄。
元朝把國人分成十等級,即官(政府官員)、吏(吏佐,不能擢升爲官員的政府雇員)、僧(佛教僧侶)、道(道教道士)、醫(醫生)、工(高級技術人員)、匠(低級技術人員)、娼(娼妓)、儒(泛指儒家道學家的知識分子)、丐(乞丐)。“臭老九”(即知識分子)之名源于此,其社會地位在妓女之後,稍勝于乞丐。對知識分子打擊面之大,可想而知。
明代文字獄貫穿了明代兩百多年,舉些冤案以窺全貌。朱棣起兵奪取皇位,大臣、思想家、散文家方孝孺不肯爲他寫即位詔書,被滅九族及其門生、朋友(九族--高祖、曾祖、祖父、父親、己身、子、孫、曾孫、玄孫),遇難者達873人。朱棣又下詔:“藏孝孺文者罪至死”。翰林院庶吉士章朴因家藏方孝孺詩文,被“戮于市”。明朝不但對文人大開殺戒,還對雜劇、傳奇小說中官方認爲屬“假托怪异之事,飾以無根之言”者,加以嚴禁。“凡遇此等書籍,即令焚毀,有印賣及藏習者,問罪如律”。這些“無根之言”沒一定標準。可以這樣說:凡不投執政者所好,皆是。下面這個例子最能說明:羅學淵的《大明易覽》,其詩因咏犬,咏蜜,咏蟊,嘲醜婦等而被下獄治罪。
看來,明朝文人比蘇軾的命運更慘。而清朝的文字獄,似乎在跟明朝比高低。
康熙二年(公元1663年)五月二十六日,歷史上有名的莊廷鑨“明史案”結案,牽連獲罪者計千餘人,其中七十餘人被殺。乾隆統治下的文字獄有百多起。他常在詩句中捕風追影,歪曲詩意,致使不少人因此被治罪。如詩句:“明朝期振翮,一舉去清都。”乾隆說這是借“朝夕”的“朝”來指代“朝代”的。于是,作者徐述夔被判有“大逆不道之罪”。
可悲的是,這文字獄于近代還在重演。
張志新發表文章質疑文化大革命,內有不少反林彪江青的言論,因此,被認爲犯了“現行反革命罪”,于1969年9月24日入獄。在獄中還寫了《一個共産黨員的宣言》、《誰之罪》等文章,于1975年4月4日被處决。1979年3月1日平反昭雪被追認爲烈士。
青年工人遇羅克的《出身論》,批判了“老子英雄兒好漢,老子反動兒混蛋”、“龍生龍、鳳生鳳、老鼠兒子會打洞”的“唯成分論”。這篇文章在《中學文革報》發表後,前後兩次印刷九萬多份竟一搶而空。1967年4月14日戚本禹(曾任毛澤東江青秘書、中央文革成員,後因在文革期間幹盡壞事被審判,判18年徒刑)宣布《出身論》爲反動文章,再加上遇羅克反駁姚文元批《海瑞罷官》,對文革質疑,這一切構成了“現行反革命罪”,于1968年1 月5 日被捕,1970年3月5日被處决。1979年11月21日 ,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告遇羅克無罪。
筆的殺傷力,在政治鬥爭和戰爭中尤爲明顯。故此,一種賦予戰鬥性極備聲討能事之文體應運而生,那就是“檄文”。它是用于徵召、諭示的政府公告或聲討、揭發罪行等的文書。歷史上著名的檄文,如三國時陳琳駡曹檄、唐朝駱賓王《爲徐敬業討武曌檄》、朱元璋在元末發出的《奉天討元北伐檄》、清朝太平天國義軍《奉天討清檄》等。檄文之功,早有“傳檄而千里可定”的說法。且看《三國演義》這樣描寫陳琳罵曹檄的威力:“時曹操方患頭風,臥病在床。左右將此檄傳進,操見之,毛骨悚然,出了一身冷汗,不覺頭風頓愈。”
近代,精通古文的毛澤東在1966年8月5日,寫的《炮打司令部----我的一張大字報》,其實就是一篇討劉檄文。這種說法不是沒有根據的。姑且不論這篇大字報公開之後全國掀起的“打倒劉少奇”運動,只看官方最高層的反應及劉少奇的結局便可窺全貌。這張大字報寫後不到三天,即1966年8月8日,在中共中央八届十一中全會通過的《中國共産黨中央委員會關于無産階級文化大革命的决定》,指出文化大革命的重點是“整那些黨內走資本主義道路的當權派”。全會結束時,劉少奇的排名從原先的第二位降至第八位。後來,八届十二中全會批准《關于叛徒、內奸、工賊劉少奇罪行的審查報告》,作出把劉少奇“永遠開除黨籍,撤銷其黨內外一切職務”的决議。劉少奇雖多次提出辭去國家副主席職務幷希望儘快結束文化大革命讓國家不再受損的請求,不達,反而讓他被群衆反復批鬥,直至病危而不給應有的醫治。最後,劉少奇含冤死于1969年11月12日。1980年2月,中共十一届五中全會作出《關于爲劉少奇同志平反的决議》。
毛澤東的“我的一張大字報”,終于扳倒劉少奇。這篇文字,雖名爲“一張大字報”,但它不具大字報的形式,即不是以大字寫在紙上貼出來的。原來,這是用鉛筆寫在1966年6月2日《北京日報》轉載的《人民日報》社論《橫掃一切牛鬼蛇神》邊角上的批語。經其機要秘書徐業夫用毛筆謄寫在信紙上,再由毛澤東改後加上標題,作爲八届十一中全會會議文件印發。1966年8月17日以“中央文件”名義下發各地,被紅衛兵傳抄張貼于大字報牆。
而作爲中國特定文化形式之一的大字報,足以證明筆能殺人。自1957年5 月19 日的北京大學飯堂的第一張大字報始,凡是知識分子成堆的地方,大字報牆擋住他們的視綫,禁錮他們的思想。人們陷入爾虞我詐的環境中。那時的反右鬥爭場面與蘇軾被審判相差無幾,也是拿被批鬥者的詩來分析。如我大學同窗楊懷武,因寫了《仙人掌》被打成右派,人們這樣批鬥他:不歌頌向日葵而歌頌仙人掌,就是想刺社會主義的天。這反右運動讓五十多萬知識分子被錯劃成右派,不少蹲監獄、被勞改,最後雖來一個平反,但已耽誤人家十多廿年,有些生命還等不到這一天。
文化大革命重蹈舊轍,雖然後來又像反右運動那樣來一個平反,可逝者逝矣。
經歷過那場文化大革命的人,誰都知道文字的殺傷力,它具體體現在大字報上。
顧名思義,大字報肯定字大,字大了,你不想看也得看,無須像魯迅所描寫的看客那樣伸長脖子看。那一筆一劃早像陽光下的匕首,在你眼前晃著光。你想閉眼不看,那高音喇叭讀著大字報,連耳塞也不管用。你想躲進家裏,那大字報會貼到你的窗口、門上。在那每人一年只得一丈六尺布票情况下,你還得謝謝它爲你省了購買門簾窗簾所需的布票。它終日與你如影隨形。讓那些被批判者一看就兩眼發黑、手脚冰凉。其殺傷力如此,不在于字大紙多,而在于含血噴人,讓你有口難辯,頓生泰山壓頂之感,讓人喘不過氣來。
古今中外,這大字報具中國特色。它來如迅雷不及掩耳;去如閃電不可捉摸。其誅心術,繼承了古代封建統治者及其幫凶的毒辣;其奸詐,是在利用漢字潜在的多音、多義的長處來個反其道而行之。
歷史證明,大字報被譽之爲“這是一個有利于無産階級而不利于資産階級的形式”,是百分之百的謬論。那十年浩劫給國家帶來的重創,不知利于誰?
中國人民吸取這沉重的歷史教訓,于1980年9月召開的第五届人大第三次會議上,取消了憲法第四十五條中公民“有運用‘大鳴、大放、大辯論、大字報’的權利”的規定。
此後,中國各方面走上正軌。經歷過文革的老百姓,一提起大字報,就會談虎色變。在古代,文字獄雖層出不窮,但禍及的範圍,畢竟有數可計。而反右特別是文革,這文字獄的擴大化,已到了無以復加的程度。只要拿起筆就像戰士拿著槍那樣,十幾億人中,除一人外,誰都可以做靶子。筆可以亂寫亂畫,正等于槍可以亂開亂放那樣,那失控到什麽程度,歷史最有話語權。大字報的殺傷力遠勝于孫子兵書。孫子用筆,記下了殺敵的方法。而文革時的筆,不來這一套!
現在,這大字報時代已去,但願它永不復返。然而,其陰魂未散。它已變成一個罪惡的精靈,讓那些存心“以筆殺人”者,有樣學樣,造謠惑衆、惹事生非,以攻擊人爲樂。
在這方面,清代李漁早指出:文章,是“藥人壽世之方、救苦弭灾之舉也。後世刻薄之流,以此意倒行逆施,借此文報仇泄怨……舉千百年未聞之醜行,幻設而加于一人之身……噫!豈千古文字,只爲殺人而設?一生誦讀,徒備行凶造孽之需乎?……凡作傳奇者,先要滌去此種肺腸,務存忠厚之心,勿爲殘毒之事。以之報恩則可,以之報怨則不可;以之勸善懲惡則可,以之欺善作惡則不可。”(見李漁《閑情偶寄》)
從善者從文,可教人幷造福于千秋萬世;作惡者從文,會誤人甚至殺人。其殺人之烈,甚于古代的淩遲。具“以人爲善”之心者,其文字才對人類有利。奉勸一切操筆之人,慎自爲之。
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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