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曲彈起千層浪 ◎陳葆珍◎

最近,在招待胡錦濤的美國國宴上,名鋼琴家郎朗演奏1956年中國反映抗美援朝戰爭的影片《上甘嶺》的主題曲《我的祖國》,引起軒然大波。
流亡海外的民運人士上書給美國國務卿,說這是“在美國總統的國宴上演奏這樣的歌曲,難道不是對美國國家的極大羞辱嗎?”
而郎朗卻說他是音樂家而不是政治家。那首《我的祖國》在銀幕出現時他的媽媽僅兩歲,他不知這首歌的歌詞誕生的背景,他只愛這首曲的旋律。“他感到中國和美國都是他的祖國。他對美國人民有美好的感情,有機會爲中美兩國國家元首演出是他的榮幸,只想把最好的旋律獻給他們。”(摘自《多維新聞》)
美國白宮發言人維耶特于1月24日發表聲明,“認爲這首曲子是在羞辱美國的任何說法都是完全錯誤的。”(摘自《多維新聞》)
上述反應,足以說明如下問題:
藝術就是藝術,不是政治。鋼琴家追求的是曲子的旋律。樂曲,僅是一種表達聲律的符號,無思想可言。用樂譜填上詞,那詞有文字,而文字是交流思想的工具。什麽樣的樂譜與詞無關。如宋詞有它的詞譜,作者必須按詞譜的規定填上文字,此謂之填詞。如《清平樂》這個詞牌有固定的詞譜。有人填上哀怨凄凉的歌詞,如李煜的《別來春夢》;有人填上明快輕鬆的歌詞,如辛棄疾的《村居》。
如果要打官司,曲譜,只負聲學上的責任;歌詞,則負思想方面的責任。各司其職。曲譜無法問責于歌詞。正等于以前在國內流行的那首《東方紅》,其曲子本是陝北民歌的調子,最初的唱詞是歌頌劉志丹的。不知誰把它改成歌頌另一人了,這能問責于這首歌的曲譜麽?
山姆大叔還是會區分曲與詞的。白宮發言人在發表上述聲明時還特別强調:“郎朗演奏的是這首歌的曲子,沒有歌詞及其他任何政治內容。他只說了歌名,並說此歌在中國很流行。”(摘自《多維新聞》)
讓我們重溫一下美國國歌的誕生過程吧。華盛頓市律師Francis Scott Key( 弗朗西斯˙斯科特˙克伊)于1814年9月的一天(在對英戰爭期間)被押于英艦上。他看見被英軍連夜炮擊的Fort McHenry(麥克亨利堡)上的美國國旗仍在迎風飄揚。激動之餘寫下歌詞《保衛麥克亨利堡壘》,填入當時流行的英國歌曲《To Anacreon in Heaven》(《致天國裏的阿納克利翁》)中。1916年由美國第28任總統 Wilson,Woodrow(伍德羅˙威爾遜)指定爲國歌;1931年美國國會立法正式批准爲美國國歌。
如果按上面提及的那位民運人士的觀點來看,這不是“美國人自己在羞辱自己”麽?按他們的邏輯來推理,美國人民當年反對的是英國殖民主義者,而美國竟以殖民者國內的一首流行曲爲歌譜,填上自己人寫的詞爲國歌,不是“羞辱”又是什麽?
後來,在美國出生的作曲家 Irving Berlin(歐文˙伯林)在1917年寫下的《God Bless America》(《上帝保佑美國》)于1940年風靡全國,甚至連美國兩大黨(共和黨、民主黨)全國代表大會都奏這首歌。也曾有人提出以此爲國歌,但畢竟沒通過。它只被美國人稱之爲“準國歌”。
這位給美國國務卿上書的華人爲什麼不上書以“羞辱”爲由叫美國改國歌呢?而有些美國人之所以後來提出改國歌問題絲毫沒有以“羞辱”爲理由。
雖說有人在舊有的歌譜上不斷易詞,但只要一旦定為國歌,這就不容許了。稍有變動非要通過法律程序不可。甚至也不容許隨便演奏。因為,國歌乃國家的象徵。當美國總統訪問英國時,英國人演奏歌詞寫成于反英戰爭的美國國歌;去年溫家寶訪日,日本人演奏作爲抗日戰爭的名曲後成爲中國國歌的《義勇軍進行曲》,請問這位給美國國務卿上書者,他是否該向英國、日本上書,指出他們在自我“羞辱”呢?
有人會說,如果郎朗演奏《東方紅》又怎樣,這不是只奏譜不唱詞麽?這就不同了。因爲此歌已變成歌頌某人的專有歌曲。雖然,它沒像當初那首《李中堂樂》,但其作用不要低估。聽說1896年北洋大臣兼直隸總督李鴻章作爲外交特使出國訪問,外國的歡迎儀式是要演奏國歌的。而當時中國沒有國歌,清朝臨時編了一首,被後人稱為《李中堂樂》,在外交場合用了十年。李中堂,李鴻章也。《東方紅》雖起不了這樣的作用,但懂事的人都知道它舉足輕重。它是在莊重場合下被莊重地演奏的。中國現在集會都不演奏《東方紅》了。如果郎朗在美國國宴上選這首歌來奏,我們有理由懷疑他哪條神經不正常了。
而《我的祖國》,就歌詞而論,沒有歌頌任何個人,只歌頌祖國。愛國,這是作爲公民起碼的道德,毋庸非議。即使有人說,內中把美軍比作豺狼,人家被比的都不斤斤計較了,你又着什麼急呢?何况你說的是陳年舊賬。當然,我們不要忘記歷史,如果只爲清算這些舊賬而不因時而動,那又何必提倡中日友好呢?為此事大動肝火,上書到國務卿。是否想到此舉的後果。有人正在爲真的“羞辱”了美國在叫好。其實,適得其反。
因為,此事能說明上書者所說的“幼稚總統招待一名老獨裁者”的說法是錯誤的。且說“老獨裁者”,除胡錦濤年齡和執政年限來說稱不上老之外,至于是否獨裁,又沒列出證據,只是在亂扣帽子。至于奧巴馬,是否幼稚,非本文論述的範圍。我們還是就事論事,這事,胡錦濤一點責任都沒有,何故無端端被罵成老獨裁者?郎朗有什麽必要靠這樣來“羞辱”美國,他又不是當年要赴易水的荊軻。退一步來說姑且讓你說客觀上起了“羞辱”美國的作用,而美國政府發言人的聲明可以顯示美國人之氣量,這正說明他們并不幼稚。如果為此事說美國被“羞辱”了而叫好,其結果卻在宣傳美國的度量。
這事件讓我想起告密或好聽一點叫做告發,自古有之。更古一點的不說,且說康熙執政前後,莊廷鑨因編《明史》而被吳之榮告發。“根據聖旨,處死刑者七十人,其中淩遲處死者十八人。”而吳之榮因此而大發橫財。乾隆因蔡嘉樹告發,認爲徐述夔的《一柱樓詩集》中的“清風不識字,何須亂翻書?”乃“叛逆之詞”而問死罪。殃及徐述夔屍骨及其子孫。
這種文字獄,後人有所繼承。如郭沫若,于1948年3月在香港《大衆文藝叢刊》發表題爲《斥反動文藝》的文章,“將沈從文界定爲‘桃紅色文藝’的作家,幷稱沈從文‘一直有意識的作爲反動派而活動著’。以郭沫若當時的地位,此話一出,其重量有多大,沈從文自然明白。”(摘自《十個人的北京城》)此事讓沈從文兩次自殺,幸而不遂,之後被調往歷史博物館一干就是三十多年。這才為中華民族保住了一位著名作家、歷史文物研究家的生命。
此事過了不到十年,我親眼目睹我的大學同窗楊君,因寫了一篇歌頌仙人掌的詩被打成右派,趕到農村勞改20年。批鬥他時所持的論據是:向日葵向太陽他不寫,而偏要寫仙人掌。仙人掌針針向上,而上就是社會主義的天,歌頌仙人掌就是反社會主義。後來,我嗟嘆楊君愚不可及,殊不知“植物也帶政治性”。
在文字獄中興風作浪者,大多是捕風捉影。今天,因郎朗演奏而引起美國被“羞辱”一說,其思維方式與此類同。
在感慨之餘,又想呼籲:還藝術家一個自由的空間吧!
二零一一年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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